乌海市总工会关于2022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 2022-04-11

为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和乌海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乌海市总工会根据工作实际,现开展2022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原则

(一)招聘人数

全市共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7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4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乌海市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7:00;

2.资格初审:2022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00。资格初审将依据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或线下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将进入下一个环节,如因不符合选聘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 线上报名:登录内蒙古创悦人力网站(http://www.nmcyrl.com/)查看招聘公告并进入报名入口进行报名(需实名注册,如实填写);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材料包括: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2.线下报名:将个人材料提交至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联写字楼1202室进行线下报名。

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3.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预留手机号码畅通,并随时关注乌海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内蒙古创悦人力网(http://www.nmcyrl.com/),未通过报名资料及岗位要求审核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笔试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发布缩减招聘公告;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如有变动将在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公告信息;

3.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统一要求使用汉语试卷,汉语作答,不指定参考书目;

4.本次招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乌海市总工会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将在乌海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内蒙古创悦人力官方网站(http://www.nmcyrl.com/)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以网站公告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4.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疫情防控

1.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

1)请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地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2)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居住地及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3)凡是有疫情风险为中、高风险地区旅(途经)居史,需立即向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不报、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和个人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创悦人力官方网站(http://www.nmcyrl.com/)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工作由乌海市总工会具体实施,体检费用由乌海市总工会全部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报乌海市总工会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公示

1.对拟聘用人员,将在乌海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内蒙古创悦人力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招聘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乌海市总工会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正式劳动关系。

(二)工资待遇

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享受乌海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相同待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费、交通费、取暖补贴组成。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适时进行调整;绩效工资每月800元;工龄工资按每工作1年50元计算;学历工资100元;通讯费每月100元;取暖补贴每月115元;家庭住址在海勃湾区,工作在乌达区和海南区(包括在海勃湾区居住,工作地点在海勃湾区工业园区和千里山镇政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每人每月发放交通补助200元。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其个人的工资中扣缴。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公告为准,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六、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本次招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在本次选拔考试中,如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同时因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关注内蒙古创悦人力报名网站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考生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六)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创悦人力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471-2845859  0471-2845869

监督电话:0473-2028550

乌海市总工会组宣部:0473-2024008

(八)本公告由乌海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乌海市总工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