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 2022-06-1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执法协管人员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办法》,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工作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男性协管人员35名。
三、应聘人员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需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学历);
2.户籍要求:具有乌海市户籍或乌海市常住人口;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性别要求:男性(因本次招聘的协管员,在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外,还需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会有夜班执勤任务,故本次招聘男性协管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突发性疾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规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4.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特别明显的纹身人员;
7.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8.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薪酬待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每月3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每人每月3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用工形式: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新聘用的执法协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需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期限为三年。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海勃湾城管”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创悦人力网(http://www.nmcyrl.com)同步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报名流程
1.公告发布:2022年6月14日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6月16日
3.报名方式
(1)登录内蒙古创悦人力网(http://www.nmcyrl.com)查看“招聘公告”并进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需实名注册,如实填写,提交前请认真复核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无法修改),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1寸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乌海市常住人口(提供乌海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情节严重者,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17日。
资格审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应聘要求进行审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因未如实、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6月21日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在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海勃湾城管”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创悦人力网(http://www.nmcyrl.com)同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与报名人数1:2,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经考务组研究后,适当延长报名期或进行相应调整;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用普通话作答,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包括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乌海市常住人口(提供乌海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
4.所有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三)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参加面试时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必须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无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在测温正常并全程配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考生未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得进入考场;体温异常超过37.3°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对其管控及就医。
3.请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4.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5.凡是有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途经)居史的人员,需立即向考务组或考点监控老师提前汇报。对不报、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和个人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拟聘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致使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监督电话0473—692617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以及组建的微信群、QQ群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示、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内蒙古创悦人力报名网站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招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全面组织实施,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创悦人力网(http://www.nmcyrl.com)网站上发布,请予以关注。
(五)本简章由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71-2845869 0471-284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