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 : 2022-07-28

根据乌海市海南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统一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对以下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校在读高校学生。

(二)身体明显部位有纹身的。

(三)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含三支一扶和民生志愿者)工作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本系统辞职或解聘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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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和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形式,一经录用与内蒙古卓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乌海市海南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薪酬制度执行,缴纳五险,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0元。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2022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

(1)登录内蒙古创悦人力(http://www.nmcyrl.com/)查看“招聘公告”并进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需实名注册,如实填写),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1寸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它岗位要求的证书扫描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30日—2022年8月1日。

资格审查为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考生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2022年8月2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主在网上查询审核结果),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缴费界面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考务费每人10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缺考的不予退费。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考试方式及时间等相关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创悦人力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面试

1.缴费成功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本次面试人员、面试时间等将以网站公告或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3.面试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面试所有应聘人员需按自治区及面试所在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4.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考前准备,届时以公告或短信的方式通知为准。

5.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非本人或未按指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实际招聘数量分别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

(四)疫情防控

1.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

(1)请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2)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3)凡是有疫情风险为中、高风险地区旅(途经)居史,需立即向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不报、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和个人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创悦人力官方网站(http://www.nmcyrl.com/)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凡影响和不符合集体工作要求的、有视觉障碍、先天性疾病、急慢性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身体明显部位有纹身的均不符合聘用要求。

七、资格复审和考察

1.由乌海市海南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携带原件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扫码可验证)及其它证书、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体检报告等原件。

八、公示与聘用

(一)用工单位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招聘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

(二)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确定聘用的拟聘人员上报乌海市海南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

九、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3.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内蒙古创悦人力”官网公示,同时不限于“内蒙古创悦人力”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请随时予以关注(如设有拦截信息请同步关注短信垃圾箱内信息),并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缺考的不予退费。

4.公示期结束后如出现因人员离职或未入职,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名次排序进行递补。

5.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创悦人力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6.本次招聘由内蒙古卓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面组织实施。

7.本简章由乌海市海南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294033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乌海市海南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