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赤峰市巴林左旗招聘36名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方案

2018赤峰市巴林左旗招聘36名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方案 发布日期 : 2018-02-04

  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内民政发〔2017〕8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有效解决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人员少、救助不及时等问题,经旗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救助服务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工作岗位计划为36个(其中:汉语岗位30个、蒙古语岗位6个),具体从事旗乡(苏木、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领域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4、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5、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1、户籍:2017年12月16日前具有巴林左旗户籍;在巴林左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2年1月25日至2000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巴林左旗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分7个步骤进行: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岗前培训。   

  (一)发布《公告》: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4日(含节假日)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左旗通讯》、巴林左旗电视台等平台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一楼(林东六小西侧、房产局前楼),联系人:张家俊,联系电话:0476—7861403。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民政局、旗教育局等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时,对不符合聘用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告之原因。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报考汉语岗位的试生须使用汉文试卷;报考蒙古语岗位的试生须使用蒙文试卷。   2、时间和地点。报名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1月30日8: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并列人员需通过加试确定进行体检范围人员。   3、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4、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5、成绩公示。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   

  (四)体检   1、体检由巴林左旗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民政局共同负责。旗纪委派驻纪检人员负责监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阅档、实地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由旗民政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   

五、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用人单位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将已聘用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六、监督工作  

  旗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监督举报。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联系电话:   旗人社局 0476 - 7869027   旗民政局 0476-7861403   旗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0476-7862942   

巴林左旗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